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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在大學的時候,我的好朋友剛好有二對男女,都是女生愛男生多,男生反而不太想進一步,這二個女生的條件並不差,但是男方就是不想接受她們的愛。他們雖然感情很好,卻因為被愛的一方不願再進一步而只能保持好朋友的關係,所以他們介於朋友與情人之間的關係,遲遲無法向前邁進。有一次我和這二個男生討論起到底是愛人比較幸福還是被愛比較幸福的話題。我的結論是,當然是相愛最幸福,可是當事情沒有辦法二全其美時,到底是哪一方比較好呢?我的同學堅持愛人比較幸福的一方,他不願意去委屈自己和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無論對方對他有多好。他寧可找一個對自己不好,但是自己卻很愛的人在一起。因為只要能和自己愛的人在一起,不論如何都很快樂,因此可憐的女同學們始終無法得到他們的愛,她們的愛也在畢業之後而漸漸淡去。畢業後,有一天這其中一個男同學打電話給我,向我訴苦。後悔自己當時為什麼不接受她的愛,現在後悔不已。因為,他再也找不到這個世界上會有任何一個人比她更愛他的了。更悲慘的是,現在的她,已有了新的男朋友,而且條件非常的好,是竹科的電子新貴,她被他傷的很深,而且再也不會回到當時的她了。要找一個你愛的人,也許不容易,但是要找到一個真心愛妳,無怨怨無悔的付出的人,真的是難上加難的,也許有人一輩子連一個這樣的人都遇不到。如果現在的你遇到了,你會懂得珍惜嗎?或者等到有一天,那個愛你的人,不再愛你了,你才和我同學一樣的後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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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g2282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