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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奶茶與椰果的部落格,圖片被盜用。


還看到對方下面寫著〝版權所有〞,覺得對方真的很可惡。


更加深了創作CC的授權一定要廣大的推廣。


我在想說,只要創作者發表一篇文章或者是上傳圖片。


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應該要有選項,是不是要與人分享之類的!


這樣不僅僅可以保護創作者的心血結晶。


更不會讓創作著的作品突然被用在營利事業上。


我想,用在商業行為上,都有所謂的著作權了!更何況是網路上?


現在網路的使用越來越方便。取得的資料也越來越容易。再也不是鎖住右鍵防止人家盜拷。


所以我覺得創作CC這個授權,真的是對創作者有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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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g2282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